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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左焘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33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部署,教育部高教司拟于2023年11月-12月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请我校各学院结合实际,认真推荐参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展示会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推荐的有关要求

推荐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须由普通本科高校的本科生为主完成,项目范围为2021-2022年度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相关要求可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具体见附件文件。

三、推荐限额

教育部本次共分配给江苏省省属高校14个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将在各校推荐项目基础上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得推荐。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于7月3日中午前将推荐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xcyjy@nuist.edu.cn,纸质版推荐材料登记表(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行政楼409。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报名情况,择优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有项目被学校推荐年会参展的学院,下一年度可额外获得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指标。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8731344。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rar

附件3:推荐材料登记表.xls

教务处(藕舫学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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